水圈梳理 | 如何深入推进2025“美丽中国”建设?
发布时间:
2025-02-05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接下来,海绵君就带大家梳理一下近日有关“美丽中国”建设的相关内容
1月14日至15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在全力保障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同时,顶住不利因素影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强调,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二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化美丽中国建设推进落实机制,统筹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创新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四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重大规划和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
五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统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六是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深入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七是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监测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推动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建设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
八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建设。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了《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相继印发实施,意味着美丽中国建设“1+1+N”的实施体系不断完善。
”1+1+N“的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中,第一个“1”,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这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N”是指分领域行动,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力争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实施意见》共六章15条,部署了以下重点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明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二是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包括加快建设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持续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共同建设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推动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推动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等。三是发挥特色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包括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四是统筹城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包括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等。五是支持引导政策,包括强化资金支持、完善市场化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等。六是组织实施,明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组织领导、推进落实和总结宣传等内容。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等5个方面,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争取到2027年,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更加凸显、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动50个左右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同时,方案还提出了《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体系(试行)》。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领域农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努力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力争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方案同时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的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要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2023年12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
问:《实施意见》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的思路布局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形成了“1+1+N”的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第一个“1”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对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了安排部署,通过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N”是指分领域行动,按照条块结合的思路进行布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系列行动方案,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目前,各分领域行动方案均在积极推进中。
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目标任务,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如何分级分类推进?
答:坚持全国“一盘棋”,一体部署重大战略区域、省域和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新。区域层面,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京津冀加快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长三角建设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粤港澳共同建设融合创新美丽湾区,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黄河流域推动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聚焦流域性、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省域层面,本着少而精、示范性与带动性强的原则,坚持一省域一特色,充分发挥省域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五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
问:城乡领域如何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答:聚焦城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城市、整县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的新机制、新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行动。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县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两个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另作具体部署。
问:《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支持引导政策?
答:《实施意见》在资金支持、市场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美丽中国建设任务,谋划先行区建设重大工程,依规统筹纳入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二是完善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先行区建设政策体系,在重点流域探索建立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一体推进的投融资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在先行区开展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聚焦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储备推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高端智库。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实施意见》落实?
答:先行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要对先行区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自评估,总结梳理实践成果。各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将美丽中国建设领域的改革试点、创新示范任务部署在先行区,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指南,指导和规范省、市、县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强技术帮扶,多渠道公开展示,宣传推广重大改革成果,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
▇ 文件分享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的关键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探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路径模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目标任务,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二、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国家层面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突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协同推进长江、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聚焦解决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布局。
(一)加快建设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支持京津冀三地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协同立法,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打造跨省零排放货运通道。以渤海重要岸线、重要滨海湿地和河口海湾修复为重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深入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同共建太行山—燕山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和沿海生态防护带,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及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
(二)持续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支持长三角三省一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壮大绿色产业集群。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区域政策协同,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共同保护,深入开展区域大气、跨界水体、固废危废共保联治,完善长三角地区会议协商、利益磋商、共享联动、科技协作等机制,推进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建设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三)共同建设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支持粤港澳三地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试行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大湾区产品碳足迹与低碳产品认证制度。高水平建设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对外开放合作。实现空气质量全域改善,协同推进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和珠江口近岸海域系统保护,共建美丽海湾,建设“无废湾区”。
(四)推动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稳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生态共治,优化高水平保护机制。实施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及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实施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措施落实。坚持旱涝同防同治,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深入推进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促进共抓大保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进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共建绿色低碳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五)推动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支持沿黄河各省区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加快沿黄能源、化工等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重点行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等“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建立上中下游协同共治机制,加强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升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健全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格局。
三、发挥特色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
充分发挥省域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区域重大战略要求,一体部署本地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美丽系列”建设工作,立足各自优势和特色探索实践,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五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本着少而精、示范性与带动性强的原则,坚持一省域一特色,重点支持5个左右省份开展先行区建设。
(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守“三条控制线”,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管理实践模式。开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应用,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装备和新能源运载工具、工程机械。强化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工程,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经过努力,实现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处于全国前列。
(七)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绩效提级行动,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智能应用噪声地图,建设宁静小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健全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加快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生态流量监管。以美丽河湖建设指标体系为指引,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鼓励先行区沿海城市试点开展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探索创新美丽海湾建设管理模式。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探索固体废物历史堆存总量与产生强度“双降”发展模式,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经过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或改善幅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八)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在重点地区建立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治理联合推进机制。经过努力,实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明显提升。
(九)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安全评估制度。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覆盖率。实施重金属环境风险精准防控。完善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和管理。开展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有效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经过努力,实现区域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国领先。
(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多样化实现路径和创新模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过努力,实现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优化协同高效。
四、统筹城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
聚焦城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城市、整县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的新机制、新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行动。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100个左右县开展先行区建设,率先形成一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
(十一)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塑造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优势,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创新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模式,见缝插绿提高城市绿化面积,建设生态社区,提升垃圾分类水平,加快解决噪声、恶臭、光污染等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智慧赋能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
(十二)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聚焦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强化系统治理,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乡村河湖管护。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五、支持引导政策
(十三)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谋划先行区建设重大工程,依规统筹纳入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十四)完善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先行区建设政策体系,在长江、黄河流域等地区探索建立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一体推进的投融资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以美丽城市建设为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优先支持先行区符合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有序发展基于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金融产品,完善市场化环境权益定价机制。
(十五)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在先行区开展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以先行区为载体的战略性研究,聚焦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储备推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高端智库,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六、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先行区建设。先行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对先行区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自评估,总结梳理实践成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将美丽中国建设领域的改革试点、创新示范任务部署在先行区,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指南,指导和规范省、市、县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强技术帮扶,多渠道公开展示,宣传推广重大改革成果,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聚焦城市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各地以城市为载体探索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路径,有力支撑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管理,让人民群众在美丽家园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更加凸显、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动50个左右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服务业,不断提升绿色生产力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推动城乡结合部、城郊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城市交通运输与能源体系融合发展,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引导绿色出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广告材料。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有效降低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深入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动城市移动源结构优化和高效监管,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合理规划建设布局,源头解决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规范室外照明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有序推进城区建设“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实现城区水环境长治久清。沿海城市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加强海洋垃圾治理。持续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依法合理规划受污染建设用地用途,鼓励优先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推动污染地块绿色低碳修复。
(三)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统筹推进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城市绿道、景观廊道及基础设施一体布局,利用街头、社区小微空间等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加强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大力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相关标准,开展城市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重要物种和特殊生境实施精细化保护管理,支持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开放地、体验地。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智能应用噪声地图,全面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积极发展绿色旅游,依托城市文化底蕴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打造城市生态文化品牌。
(四)提升城市环境健康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化城市备用水源地布局,多渠道多水源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本地特征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以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加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提升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与监测能力。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预警、影响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划定城市洪涝风险控制线,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五)提升城市数智治理效能。加强数字赋能,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治理协同水平,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平台与城市智能中枢等共性支撑平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生态环境治理业务集成、数据联动和共享使用。丰富综合集成、多领域协同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强化用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动态掌握城市国土空间变化情况,支撑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从山顶到海洋“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城市,实现智慧高效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搭建统一时空基底。聚焦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等,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激发城市基层环境管理活力。
三、推进机制
(六)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在加强各类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上,鼓励若干城市改革创新、先行探索,发挥在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增进民生环境福祉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统筹考虑区域特色、发展阶段、城市规模,结合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在东、中、西、东北部等地区分类选取5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纳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予以重点支持。鼓励超大特大城市率先探索、形成突破、实现引领。
(七)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持续推动低碳、宜居、清洁、宁静、和谐的生态社区建设。新建社区将低碳节能、生物友好等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积极优化十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和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生活方式、运营管理、楼宇建筑、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绿色低碳及生物多样性友好水平。结合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等工作积极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城区环境生态化。城市积极组织生态社区试点示范,开展社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到2027年,公开展示100个左右生态社区典型案例。
(八)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鼓励引导各类园区、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庭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行业企业基于自身实际开展碳足迹试点。推进不同类型城市、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打造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排放减量化、资源循环化的协同创新模式。持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荐一批生态文明宣教特色园区典型案例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开放活动典型案例。利用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用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品牌,深化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科普活动。
(九)强化全过程管理。美丽城市建设原则上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主体自主自愿开展。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美丽城市建设任务要求,制定参考指标体系和技术指南。鼓励各城市人民政府以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本地特征细化、优化美丽城市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印发实施方案、规划或行动计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改革举措和工程项目。国家逐步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机制,定期对美丽城市建设进展进行评估,适时发布美丽城市建设评估报告。
(十)多渠道加强资金支持。将城市开发与美丽城市建设有效挂钩,推动一批典型城市编制美丽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系统谋划、统筹实施美丽城市建设项目,以城市为载体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推动将美丽城市建设项目按程序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和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美丽城市建设中发挥作用,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美丽城市建设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政银合作、中长期贷款优势,创新融资模式。
四、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美丽城市建设重点事项。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调度,根据职责制定支持引导政策。各城市对美丽城市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和任务推进机制,做好规划制定、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等工作。有意愿开展先行区建设的城市,按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生态环境部统筹并择优推荐,按程序报批。
(十二)强化部门协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在有关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中积极支持美丽城市建设。财政部门要强化美丽城市建设财政支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和体检评估等相关工作与美丽城市建设任务衔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城市体检,结合城市更新,加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城市建设协调衔接。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美丽城市建设协调联动。
(十三)推行公开展示。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美丽城市建设展示平台,向社会公开美丽城市建设进展成效、经验做法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美丽城市建设评价、优秀案例推荐。重点支持城市要立足地方特色实践,按年度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自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在美丽城市建设展示平台上推送。鼓励各城市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展示美丽城市建设成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生动局面。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联播》;生态环境部;光明日报;中国政府网